11月26日,应贤林、应仙荣被温岭市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 温岭市新河镇肖家桥村青年应贤林、应仙荣为饱口福,于8月19日夜来到乐清市雁荡镇捕捉了蛙类315只,次日凌晨返回温岭时被民警查获。经鉴定,其中的108只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,其余为黑斑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