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猎捕虎纹蛙 牢里蹲五年
叶长杉 周俊夫

  11月26日,应贤林、应仙荣被温岭市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  温岭市新河镇肖家桥村青年应贤林、应仙荣为饱口福,于8月19日夜来到乐清市雁荡镇捕捉了蛙类315只,次日凌晨返回温岭时被民警查获。经鉴定,其中的108只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,其余为黑斑蛙。